庐青发〔2017〕5号
关于申报2016年度全县“优秀团支部(总支)”、“优秀共青团干部”、“优秀共青团员”的通知
各镇、各完(职)中团委、县直各直属团组织: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团改革工作会议及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,全面落实进一步激励全县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员、青年为实施“两新突破、大美庐江、全域旅游”三大发展战略奉献青春,团县委决定在五四期间集中表彰2016年度“庐江县优秀团支部(总支)”、“庐江县优秀共青团干部”、“庐江县优秀共青团员”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范围
全县各基层团组织(团总支或支部),各条战线的广大团员青年和团干部。
二、申报条件
1、优秀共青团员
(1)拥护党的领导,热爱祖国、热爱人民、热爱社会主义;
(2)遵纪守法,品德高尚;
(3)在本职岗位上取得明显成绩,弘扬雷锋精神,发挥模范带头作用;
(4)自觉遵守团的章程,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,积极参加团的活动;
(5)团龄不少于1年;
(6)曾获任一级别的表彰。
2、优秀共青团干部
(1)政治坚定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具有较强的政治鉴别能力;
(2)学习认真。在学习科学知识、专业技能等方面起模范作用,工作勤奋,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;
(3)忠诚团的事业。勤奋工作、锐意创新、开拓进取、作风扎实;
(4)品德高尚。克己奉公,助人为乐,公道正派,诚实谦虚;
(5)从事团的工作一般不少于1年;在所属团组织担任书记或副书记职务,以及宣传委员,组织委员等;
(6)本人或所负责团组织曾获表彰。
3、优秀团支部(总支)
(1)工作活跃,有1项以上特色活动,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,得到本地本单位和青年的充分认可;
(2)组织设置规范,有规范的工作制度和开展活动的阵地场所,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,经常开展团员教育、团员发展工作,规范团务、团员管理;
(3)团支部书记工作能力较强,熟悉团的工作,认真落实上级团组织的工作任务,扎实有效开展团的工作。
三、评选程序
1、申报推荐。此次评选将在全县范围内评选出优秀团干30名,优秀团员60名,优秀团支部(总支)20个。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,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,确定具体申报推荐名单,将申报表、事迹材料(不少于1000字)和相关获奖、证明材料(均一式两份)于2017年3月21日前报团县委,同时发送电子版至团县委邮箱(ljtxw@sina.com)。逾期不报,视为自动放弃。
2、资格复核。团县委严格按照评选条件,对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查,根据申报对象学习、工作和表现情况,提出评选结果建议名单。
3、研究确定。团县委将召开专门会议,研究确定表彰对象。
四、有关要求
1、认真组织申报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、严格把关,按照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择优申报。
2、把握正确导向。各单位要把真正优秀的集体和个人推荐上来,大力宣传好的典型,把评比表彰活动作为一次“比先进、学先进、赶先进”的学习过程,通过干事创业促进团的工作发展。
3、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团县委办公室,电话:0551-82567920。
附件:1.2016年度优秀团干(员)申报表
2.2016年度优秀团支部(总支)申报表
3.正式文件《关于申报2016年度全县“优秀团支部(总支)”
“优秀共青团干部”、“优秀共青团员”的通知》
共青团庐江县委员会
2017年2月17日
附件:1.2016年度优秀团干(员)申报表
2.2016年度优秀团支部(总支)申报表
http://www.ljhope.cn/ljgqtoldfiles/uploadfile/2017/0223/20170223052558199.docx
3.正式文件《关于申报2016年度全县“优秀团支部(总支)”
“优秀共青团干部”、“优秀共青团员”的通知》
http://www.ljhope.cn/ljgqtoldfiles/uploadfile/2017/0223/20170223052702734.pdf